12月12日,四川省药监局、重庆市药监局联合印发《川渝地区药品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川渝两地药品监管领域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将统一采用“一把尺”。该项规程,以现行“证照分离”相关法规制度为依据,统一川渝两地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受理标准、办事流程、文本文书,优化了药品监管领域行政审批程序,完善了监管方式,提高了行政效率,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优化川渝营商环境的一项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