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 (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检查中心职能简介。
承担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过程现场检查、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合规性检查以及流通环节现场检查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省级药品检查员管理工作等。
(二)省检查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聚焦检查职能,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高质量完成省局计划内检查任务,持续强化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检查;稳步推进疫苗派驻检查工作,持续加大驻厂检查工作力度;推动中药材GAP示范建设工作,高标准组建省级GAP检查员队伍。
2.聚焦管理体系,强化提升检查员能力。持续完善检查员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检查员实训基地,搭建检查云课堂,锤炼检查员综合能力水平。
3.聚焦质量体系,助力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检查质量评审工作,持续推进质量体系标准化建设,全力提升中心科研能力。
4.聚焦综合运转,提升保障服务水平。积极保障中心官方网站首年顺利运行,持续加强预决算和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新办公场所搬迁及文化建设工作,保障中心正常运转。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隶属于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检查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检查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010.2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11名工作人员,纳入2024年预算安排,人员经费预算增长幅度较大。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检查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010.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5万元,占0.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4.72万元,占99.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检查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0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72万元,占69.03%;项目支出622.5万元,占30.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检查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010.2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11名工作人员,纳入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人员经费预算增长幅度较大。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4.7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7.98万元、教育支出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3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检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4.7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28.8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11名工作人员,纳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数都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增长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2.48万元,占75.45%;教育支出69万元,占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78万元,占9.82%;卫生健康支出77.07万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149.39万元,占7.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24.4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88万元,主要用于:药械化检查项目和单位运转项目,保障中心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全年平稳运转。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干部职工自行组织或外出参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1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干部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干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保障干部职工的职业年金及时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7.0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干部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及时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8.3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给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检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7.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26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检查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8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中心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运转及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检查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检查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省检查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省检查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省检查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省检查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010.2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25.16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879.5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检查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