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进行公告。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详见附件1。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报考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药品检查岗4(02401004)、药品检查岗6(02401006)、药品检查岗7(02401007)、综合岗(02401008),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政史教师(02402001)、德育教师(02402002)、体育教师(02402003)、数学教师(02402004)、法学教师(02402005)的考生原则上于此时间段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二)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报考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药品检查岗1(02401001)、药品检查岗2(02401002)、药品检查岗3(02401003)、药品检查岗5(02401005)的考生原则上于此时间段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第一会议室。
四、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规定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部分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部分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部分岗位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由报考人员自行申报提交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凡经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分别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和递补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028-86756177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0833-5092333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028-86785069
附件:附件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xls
附件2: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名单.xls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