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省审评中心、省检查中心: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和《四川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对第二批符合条件的省级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139人予以聘任。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聘任第二批省级药品检查员的通知.pdf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